发布时间2024-03-01
为扎实开展安全事故警示工作,卡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福山区公司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剖析研讨,因每年的3月、9月、10月、11月为事故多发期,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将以上4个月设为“福山区公司安全警示月”。同时成立“安全警示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对“安全警示月”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3月安全生产及春季道路运行特点,在开展安全警示月动员大会后,3月1日,“安全警示月”第一天,福山区公司组织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长深入所管辖的路队进行在岗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推动落实安全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求全体职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下一步,福山区公司将持续深化“安全警示月”有效措施与做法,秉承“安全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全力筑牢公交安全防线。